胶粘制品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发布日期:2024-07-30 15:16:01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JC/T438-2019
项目 | 技术指标 | 价格 | ||
无醛型 | 普通型 | |||
外观 | 无色或浅色透明液体 | 100 | ||
不挥发物含量/% | ≥6.0 | 1000 | ||
粘结强度/MPa | ≥0.5 | 300 | ||
pH值 | 6~10 | 500 | ||
低温稳定性 | 低温下恢复到流动状态 | 500 | ||
有害物质限量 | 游离甲醛/(g/kg) | ≤0.1 | ≤1.0 | 1000 |
苯/(g/kg) | ≤0.20 | 1000 | ||
甲苯+二甲苯/(g/kg) | ≤10 | 1000 | ||
总挥发有机物/(g/L) | ≤350 | 1000 | ||
甲醛释放量a/(mg/m3) | ≤1.0 | — | 1000 | |
a仅针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 ||||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不挥发物含量、pH值和游离甲醛。
6.1.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c)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2组批和抽样
相同原料、同一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类型产品以20t为一批,不足20t亦为一批。
抽样时按最小包装随机抽取2个包装单元,不小于10kg,取样后,将样品一分为二,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用。
6.3判定规则
产品的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合格。
若有两项及两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若仅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再取留样对该项进行复检。若该项目复检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仍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二、分类
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分类的顺序标记。
示例:无醛型的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标记为: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JC/T 438—2019-无醛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