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极限

耐火电缆槽盒
发布日期:2024-08-07 16:30:28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耐火电缆槽盒GB29415-2013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价格

外观

1. 槽盒各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等缺陷。

2. 槽盒的焊接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气孔、夹渣、疏松等缺陷。

3. 槽盒涂覆部件的防护层应均匀,不应有剥落、起皮、凸起、漏涂或流淌等缺陷。

4. 槽盒标志铭牌的施加应牢固、可靠,铭牌字体清晰、易读,其内容应符合8.1的规定

200

材料及表面处理

1.槽盒制作使用的材料、结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00

2.盒制作采用金属板材的,板材的最小厚度应符合 CECS31:2006中3.6.2的规定。

100

3.槽盒制作采用非金属板材的,其燃烧性能应符合GB 8624规定的A级。

1500

4.槽盒制作选用夹芯材料的,其燃烧性能应符合 GB 8624 规定的 A级。

5.槽盒金属部件表面应根据不同使用环境需求进行镀锌或涂层等防腐蚀处理,防腐处理质量应符合CECS 31:2006中3.6.16、3.6.17、3.6.18和3.6.19 的规定。

镀锌层

厚度

1500

附着力

均匀性

涂层

厚度

1500

附着力

柔韧性

冲击强度

6.槽盒表面涂覆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涂料性能应符合GB14907的规定。

另议

承载能力

槽盒制造厂应在技术文件中标明槽盒的额定均布荷载,槽盒在承受额定均匀荷载时的最大挠度与其跨度之比不应大于1/200。

800

防护等级

槽盒作为铺设电缆及相关连接部件的外壳,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2008规定的IP40。

400

耐火性能

(四选一)

F1级

/min

≥90

12000

F2级

≥60

10000

F3级

≥45

10000

F4级

≥30

10000

 

(一)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外观为全检项目,应对槽盒产品逐件进行检验;其余项目为抽样检验项目,生产厂应制定具体抽样检验方案。

2.型式检验

2.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产品强制准人制度有要求时;

f)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2.2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部内容。

2.3型式检验抽样在批量生产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中进行,批量基数不少于30件,样品数量至少为2件。

(二)产品分类

1.分类

1.分类与代号

1.1耐火电缆槽盒(以下简称“槽盒”)按结构型式分为以下两类,分类与代号见下表:

a)复合型和普通型,其中复合型可分为空腹式和夹芯式;

b)非透气型和透气型。


图片3.png

 

1.2槽盒耐火性能分为四级,见下表

耐火性能分级

F1

F2

F3

F4

耐火维持工作时间/min

≥90

≥60

≥45

≥30

2.槽盒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图片4.png

 

示例1:结构型式为普通型且是透气型,内部宽度为400mm,高度为150mm,耐火性能为F1级(耐火维持工作时间≥90 min),企业自定义型号内容为 abc,槽盒的型号表示为:NDH-TP 400X150-F1-abc。

示例 2:结构型式为复合型夹芯式且是非透气型,内部宽度为600mm,高度为150mm,耐火性能为 F2级(耐火维持工作时间≥60 min),企业自定义型号内容为 abc,槽盒的型号表示为:NDH-FX600X150-F2-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