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极限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 476-2015
检验项目 | 技术指标 | 价格 |
外观 | 支吊架各部件应表面工整、光洁,无加工缺陷、碰伤、毛刺等。 | 100 |
尺寸公差 | 支吊架各部件的尺寸制造公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 | 300 |
部件荷载性能 | 部件在额定荷载作用下,保持1min,部件应无断裂或永久变形等损坏现象。 | 500 |
组件荷载性能 | 组件经过15次相同力值振幅的循环加载后,继续受到力值振幅递增的循环荷载,达到规定的终止条件时,确定组件的试验荷载。试验过程中,循环荷载的频率为0.1Hz。 | 1000 |
防腐性能 | 防腐性能试验方法参照GB/T24195进行。其中金属及合金、金属涂层(阴极图层)、阳极氧化涂层、金属材料上的有机涂层,采用方法A,时间为48h(6个循环);钢板上的阳极涂层、钢板上带有转换涂层的阳极涂层,采用方法B,时间为96h(12个循环)。 | 500 |
(一)检验规则:
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外观 | √ | √ |
尺寸 | √ | √ |
部件荷载性能 | √ | |
组件荷载性能 | √ | |
防腐性能 | √ | |
注:组件荷载性能只针对管道类组件进行检测。 | ||
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产品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3.抽样方法
3.1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抽样数量为3套。
3.2出厂检验以每100套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样品数为5套,样品数量少于100套时也应抽取3套,样品数少于10套时应全检。
(二)分类和标记
1. 分类
抗震支吊架按支撑方式可分为:
a)支撑式抗震支吊架(简称支架),用符号KZZ表示;
b)悬吊式抗震支吊架(简称吊架),用符号KZD表示。
2. 标记
2.1标记方法
产品标记由产品分类代号、企业自定义产品代号或规格、材质、标准编号组成。
2.2标记示例
材质为碳钢,承力方式为悬吊式的企业自定义产品代号为A的抗震支吊架的标记为:
KZD-A-C-CJ/T 476-2015